湖北防疫费用怎么列入工程造价
1、计费基数:明确甲供工程材料、设备费用需列入计费基数,确保服务成本全面覆盖;最低收费: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避免低价竞争影响服务质量;适用范围:涵盖工程预算编制、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等多元化服务场景。
2、工时费用标准:正高级职称人员500元/小时;副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400元/小时;中级职称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300元/小时;材料设备询价15元/条目;钢筋计算12-18元/吨。最低收费限制: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3、同时,因疫情常态化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减轻企业负担。具体防控要求: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核实人员身份及健康信息,建立“一人一档”制度,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
4、服务内容: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鼓励探索: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探索工程全过程咨询模式。明确防控费用范围:费用内容:因疫情防控需要,工地现场的防疫设施改造、防护物资消耗、增加的专职防疫人员费用等列入疫情防控措施费中。
5、定额变化要点费用调整:取消工程排污费、规费单列,增加环境保护税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反映了环保与安全成本的显性化。人工费动态调整:以人工成本综合指数每年测算发布,市场波动大时增加次数,增强了人工费计价的灵活性。
江苏省: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
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由两部分组成: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新冠疫情防控增加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不再计列费用的范围:我省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其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拟建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中,同样不再计列该费用。
江苏省住建厅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指导文件,并明确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江苏总价措施费结算主要涉及工程排污费、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新冠疫情防控费用及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具体结算方式如下:工程排污费: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时,暂按不含工程设备费、规费及税金造价的0.1%标准计取。工程结算时,按有权部门实际收取金额,凭发票按实计取,列入工程造价。
根据2021年疫情补助政策,只对两类人发放补贴。今年以来,为有效防控疫情,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因采取防控措施导致费用增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对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用的计取,制定如下指导标准: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用由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疫情防控增加费组成。
疫情工程取费主要涉及建设工程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用的计取,包括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疫情防控增加费。疫情常态化防控费:是按照《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实施的措施费用。旨在保障建设工程在新冠疫情常态化下的基本防控需求。
三年抗疫,花了多少钱?
1、三年抗疫直接相关财政支出规模庞大,但具体总额需结合细分数据进一步核算,核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预算60948亿元及疫苗费用约1200亿元。卫生健康预算支出:三年累计60948亿元2020年至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中卫生健康支出总计60948亿元,较2017-2019年增长24%,是抗疫财政投入的主体部分。
2、三年抗疫总花费难以精确统计出一个绝对数字,但可从部分关键数据了解大致规模,2020 - 2022年卫生健康支出总计达60948亿元。以下是详细介绍:2020年抗疫花费:2020年抗疫方面费用达到2万亿,其中核酸费用高达15亿。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卫生健康这一项的支出为19201亿元,相比2019年增长了12%。
3、三年抗疫,全民接种疫苗。在各级政府不遗余力的推动下,截至2022年12月21日,全国超过13亿人接种了新冠疫苗,累计报告365123亿剂次,按每人接种3支每支疫苗200元计算,共约079万亿元。 三年抗疫,全民核酸检测。
不在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
1、调整后,在“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费”中明确不再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次调整意味着山东省内所有建设工程在费用计算时,需剔除原包含的疫情防控专项费用。
2、江苏省住建厅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指导文件,并明确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3、我省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其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拟建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中,同样不再计列该费用。
4、对于疫情防控费不再计取之前开标的项目,结算时是否扣除需分情况处理:若合同有明确约定:当合同中清晰规定了疫情防控费的计取方式,尤其是明确指出费用会随国家政策调整而变化时,结算环节必须严格依照合同条款执行。
5、自2023年1月8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的费用不再计取。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发布的《问题解五十三)》(闽建价〔2023〕4号),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对工程建设领域产生了直接影响。
6、取消了。根据查询山东省人民政府服务官网显示,鉴于疫情防控到位,山东省内已于2023年1月全面解封,此后不再计取防控费,山东省疫情防控费取消了。
疫情防控费计入什么科目
疫情防疫支出应计入损益类会计科目,具体处理方式如下:科目归属原则疫情防疫支出需根据使用部门确定具体科目。若用于企业日常办公或员工防护,通常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若用于生产部门或车间防护,则计入“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若用于销售部门,则计入“销售费用——劳动保护费”。
疫情防控费计入“管理费用防控费用”科目。以下是详细解释:疫情防控费用的性质:疫情防控费是指企业为应对疫情而发生的购置防疫物资、设置隔离设施、进行环境消毒等各项支出。这些费用是企业遵守政府防疫规定而产生的,属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成本。
疫情防控物资的会计科目归属需根据具体用途确定:若作为储备物资使用,相关支出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此类物资通常用于企业日常运营中的劳动保护,例如为员工配备的口罩、消毒液等。根据会计处理原则,此类支出属于企业为保障员工安全而发生的合理劳动保护费用。
管理费用:行政部门发生的防控支出(如办公区域消毒、员工健康监测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疫情防控费”,同时确认进项税额(如有),贷记支付科目。销售费用:销售部门相关的防控成本(如客户接待防护用品),借记“销售费用——疫情防控费”,贷记支付科目。
疫情防控费计入管理费用-防控费用科目。详细解释如下:疫情防控费用的性质 疫情防控费是指为应对疫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购置防疫物资、设置隔离设施、进行环境消毒等支出。这些费用是企业为遵守政府防疫规定而发生的,属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成本。
疫情防控用品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具体用途区分处理,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情形一:疫情防控用品作为劳保储备物资使用当企业采购口罩、消毒液等物资作为劳动保护储备时,应通过“管理费用——劳保费”科目核算。

浙江:调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
1、年3月24日,浙江省造价总站发布通知调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具体内容如下:二级响应期间费用调整:从2020年3月2日至3月22日(二级响应期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从原来的每人每天4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5元。
2、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建筑工程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补贴的发放依据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建筑施工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 在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按每人每天40元计取。从实施二级响应起至某日止,费用标准有所降低。
3、调整后,在“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费”中明确不再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次调整意味着山东省内所有建设工程在费用计算时,需剔除原包含的疫情防控专项费用。
4、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补贴分为四档,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天300元、200元、100元、50元。补贴分类依据:补贴标准根据防治工作性质和风险程度划分。具体而言,直接参与一线高风险诊疗、采样、检测等任务的人员通常适用较高档位(如300元/天);从事辅助性工作或风险较低的岗位则适用较低档位(如50元/天)。
本文来自作者[小文]投稿,不代表文学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kubaoji.com/wenxue/54206.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文学网的签约作者“小文”!
希望本篇文章《疫情防控费用(疫情防控费用税前列支文件)》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文学网]内容主要涵盖:文学网,生活百科,小常识,生活小窍门,百科大全,经验网,游戏攻略,新游上市,游戏信息,端游技巧,角色特征,游戏资讯,游戏测试,页游H5,手游攻略,游戏测试,大学志愿,娱乐资讯,新闻八卦,科技生活,校园墙报
本文概览:湖北防疫费用怎么列入工程造价1、计费基数:明确甲供工程材料、设备费用需列入计费基数,确保服务成本全面覆盖;最低收费: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